二评法轮功“神韵演出”----乌合之众的“大杂烩”
所谓“神韵”是中国古代诗论的一种诗歌创作和评论,为清初王士禛所倡导。在清代前期纵横诗坛达百年之久。“神韵”一词,早在南朝齐谢赫《古画品录》中就已出现。唐代诗论提到的“韵”,大多是指诗韵、诗章的意思,不涉诗论。明清时期,“神韵”一词在各种意义上被普遍使用。王士禛之前,虽有许多人谈到过“神韵”,但还没有把它看成是诗歌创作的根本问题,到王士禛,才把“神韵”作为诗歌创作的根本要求提出来。他早年编选《神韵集》,有意识地提倡“神韵说”,归纳起来,大致可以看到他的“神韵说”的根本特点,即在诗歌的艺术表现上追求一种空寂超逸、镜花水月、不着形迹的境界。“神韵”为诗中最高境界,王士禛提倡“神韵”,自有他的道理。 而“法轮功”移花接木“神韵”的含义,借用“神韵”一词来装点门面,但其表演真的是“神曲”、“ 神舞”吗?非也,不过是骗骗老外而已。《纽约州众议院祝圣诞奇观晚会成功》提到“…新唐人电视台及其合作伙伴-‘神韵艺术团’,通过舞台艺术和乐队伴奏,熔合舞蹈、清新的天幕和精美的服饰,充份运用现代科技,将古老的艺术再现,带给人无可置疑的视觉震撼”。可见所谓的表演并非是神的歌舞,不过是喧闹的音响,闪烁的霓虹,光闪耀眼的服饰来眩人耳目罢了,这正迎合了老外爱新奇、刺激的猎奇心理,要说其演出还有些内涵的话,应归功于“神州”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。 网上有许多介绍“法轮功” “神韵艺术团”的新闻,“法轮功”在其网站上吹嘘说:“神韵艺术团是一个世界级的演艺团体,拥有世界一流艺术家”,事实上,成员多为“法轮功”弟子。近年来由于膨胀较快,在新招收的人员中,“法轮功”弟子的亲属也可以入团。庞大的演职员队伍鱼目混杂,泥沙俱下,是一群典型的乌合之众和“豆腐渣工程”。这些演职人员主要有以下三部分组成。 一、在文艺界稍有名气的“法轮功”弟子 “神韵艺术团”的歌手关贵敏、杨建生、白雪、姜敏等,演奏人员陈晓棠、陈凝芳、戚晓春、谈骏毅等,舞蹈演员李维娜、陈碧娟等,都是痴迷的“法轮功”练习者。之所以说他们稍有名气,不是因为他们是文艺界的顶尖人才,而是因为在文艺界他们“法轮功”练得最好,在“法轮功”界他们比同修多一点文艺细胞,所以就成为“神韵艺术团”拿来作为炫耀的招牌。 二、 通过新唐人系列大赛网罗的文艺人才 想登上神韵的演出舞台,成为神韵的台柱子其实非常容易,只要通过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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